一、申报程序
1.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由本人申请,提交个人申请书(申请书手写),经各县(市、区)扶贫“两会”核实后,领取《栋梁工程待援学生申请登记表(应届高三)》并据实填报。
2.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由所在学校、教育局和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、审查签字盖章。
3.由各县(市、区)扶贫“两会”汇总报乐山市栋梁工程解困助学管理办公室、四川省扶贫基金会乐山市分会(地点:乐山市滨河路98号,市政府信访楼二楼203室,联系人:廖健琴0833-2105981,13440123235,邮箱:353542829@qq.com)。
4.大学期间4年重点帮助学生,由结对帮扶单位或志愿者导师提出是否继续资助帮扶的意见,报乐山市栋梁工程解困助学管理办公室、四川省扶贫基金会乐山市分会(地点:乐山市滨河路98号,市政府信访楼二楼203室,联系人:廖健琴0833-2105981,13440123235,邮箱:353542829@qq.com)。
5.8月上旬,由主办单位集体审定受助学生名单、资助标准。
6.8月中旬开始,解困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困难家庭学生手中。
二、受助对象
1.由乡(镇)核准的农村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;
2.由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户子女;
3.由乡(镇)核准的脱贫户、特困户、低保边缘家庭等农村低收入户子女。
三、提供附件
1.乡(镇)核准的证明原件;
2.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户证明复印件;
3.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;
4.在校奖励证书复印件;
5.其他相关复印件(户口簿复印件,本人银行卡复印件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)。